矿山企业不创建绿色矿山可以吗?


编者按:

“发展绿色矿业,建设绿色矿山”是党中央和政府根据新时代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大趋势提出的一项长期战略决策。

依据原国土资源部等六部委《关于加快建设绿色矿山的实施意见》(国土资规〔2017 4号)文件,在绿色矿山建设上,主张政府引导、企业为主自建的市场化方式,由政府主管部门提出监管要求,矿山企业为主体开展绿色矿山建设。实现绿色矿山达标入库的矿山企业,政府主管部门在矿业权延续、矿产资源开采指标配置、矿山用地、以及税收、贷款、金融扶持上对企业有相关扶持政策。

自然资源部要求所有新建矿山从矿山开发设计、基础建设开始,就必须按照绿色矿山要求进行建设,已经建成或正在生产的矿山,应制定《绿色矿山建设实施方案》,逐步达到绿色矿山要求。

矿山企业不响应政府主管部门要求建设绿色矿山,将在矿业权延续和矿山未来发展中丧失机会,逐渐被淘汰。

「原创申明:本公众号上所有的文字、图片、视频资料,版权均属“绿色矿山一体化服务联合体“公众号,仅供交流学习,禁止其他商用,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部分图片源于网络,如涉及版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