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矿山建设的准格尔版本之实施路径

绿色矿山怎么建设?新近修订完善的《准格尔旗绿色矿山建设生态修复(提升)治理二十条措施》即准党办政字〔2023〕1号文件,就准格尔旗如何建设绿色矿山作出了具体规定。1号文件中第八条到十六条,明确了绿色矿山建设九个方面的具体推进措施。


概括地讲,准格尔旗绿色矿山建设的实施路径主要是:示范引领做、分解任务做、分类细化做、整山整沟做、集中连片做、规范标高做、统一坡比做、统筹林草做、科学指导做。
一要示范引领。由属地乡镇街道与旗自然资源局和矿区事业发展中心共同选取示范点,以示范为引领,每年建成一批示范矿、示范线、示范区,在示范中发现问题、总结经验、完善普及全面提升,逐步形成准格尔旗绿色矿山生态复垦治理模式和建设机制。
二要分解任务。按照三年行动计划,通过试点示范,由属地乡镇街道牵头,科学划分治理区片,并把治理区片分解在20232024年度,每个年度都要制定具体的年度计划,并进行督导监测和组织验收,确保年度计划有步骤、有秩序实施,年度目标、任务如期实现。
三要分类细化。在定规划、做方案和具体实施过程中,按不同分类标准细化分类并制定有针对性的治理措施,如井工矿与露天矿、在建矿与建成矿、闭坑矿与生产矿、有土有水矿与有土没水矿、没水没土矿以及长期停工矿等情形,这些不同类型矿结合当地实际综合制定相应措施,形成一矿一策、一区一策。
四要整山整沟做。井工矿塌陷区实施以整山整沟的模式进行治理,探索以单立项目为载体推进,可以从小流域水保治理项目、全域生态修复治理项目等为切入点,开展“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综合治理,在保护原有水土基础上进行“坡改梯”“沟筑坝”等治理措施,积极争取上级林草和自然资源部门支持,进行备案承诺限时修复治理。
五要集中连片。因地制宜、典型示范,鼓励相邻矿山以集中连片的模式进行治理,落实统一标高,连矿连排、互用填坑、互通驱动等治理措施,分年度、有步骤组织实施区域治理,探索地上林草地以备案的形式承诺限时治理,涉及边角资源的积极向上级争取简化边角资源出让程序政策,协助矿山企业尽快取得边角资源,及时实施治理。
六要规范标高。矿区内堆置场地高程尽量统一,以不高于周边地形设置区域统一标高,对仍处于排弃阶段的相邻露天煤矿排土场应集中连片规划,设置统一标高治理;对于已经排弃完成的排土场标高,原则上与区域标高相符,经实地查看后根据具体情况也可以“一事一议”明确是否需要调整。今后旗内任何单位均不得自行调整或上报调整已批复的标高,确需调整的,征求乡镇街道意见,报旗里审核上报。
七要统一坡比。边坡坡比应符合规范要求,对已经形成的历史坡面,按照自然安息角设置坡比,保护利用好原有坡面生态植被和防护措施;新堆放或正在堆放排土场的台阶高度不得超过20米,台阶宽度保持在5米以上,台阶坡面角不得大于25度,覆土厚度要达到50厘米以上,不易风化类型覆土厚度要达到100厘米以上,要设置完善的排水系统。露天矿山在生产中要做到土石方“少外排、多内排”,在满足产能前提下,采坑要做到“及时内排、到界回填”,对于开采到界区域通过内排及时回填,形成有利于林草植被恢复的地表条件。
八要统筹林草。积极对接上级林草部门对采矿临时用地复垦区和煤矿沉陷治理区、集中连片治理的夹缝资源等涉及的林草地布局进行适度调整或备案承诺限期治理,解决矿区生态修复治理中的政策瓶颈。杜绝少批多占,对于存在的一些疑难问题,尝试通过单独立项的做法组织实施。
九要科学指导。通过强化边坡生态治理,强化平台产业布局,完善集、排、蓄、用水设施,加强道路、电力、水利和通讯设施的规划与建设,固废处理和再利用,以及加强对年度实施工程计量、质量的监管等措施,实现保水、保土、保肥、改良土壤、提高矿区复垦质量。


上述九条措施是1号文件“二十条措施”中的核心部分,规定了示范、分类、标高、坡比等标准问题,明确了整山整沟、集中连片等治理方式,特别还明确了边坡治理、平台产业、固废处理和集、排、蓄、用水设施等具体技术问题,在实施过程中按照这九条措施推进,绿色矿山建设会有立竿见影、事半功倍的效果。